我並非神話學家,但因研究領域偏向中國古代史與宗教史,不時會接觸「神話」,也必須以「神話」為史料,進行相關的歷史研究。例如,無論是1987年的碩士論文〈漢代的巫者〉(國立台灣大學歷史學系)還是1994年的博士論文〈中國六朝時期江南地區的巫覡與巫俗〉(“Chinese Shamans and Shamanism in the Chiang-nan Area During the Six Dynasties Period (3rd-6th Century A.D.)”, Princeton University),我都必須討論《國語.楚語》中觀射夫所說的「絕地天通」的「神話」,藉以說明「巫覡」的特質。而宗教史家也大多會利用這個「神話」闡述中國古代宗教從「民神雜糅」、「家為巫史」到「民神異業」、巫覡專業的發展過程,或是同時並陳著兩種宗教類型。[1]
當然,從傳統史學或是所謂的「科學的史學」的角度來看,「神話」(包括「仙語」和「鬼話」)很難成為歷史研究中的「證據」(evidence)。因為,絕大數的「神話」,都欠缺明確的「後設資料」(metadata)或是可以梳理的「文本性」(textuality)。例如,其創作者究竟是誰,創作者究竟是一人還是多人,創作的年代與地點為何,創作的動機為何,其傳佈與變異的情形為何等,大多無法詳考。而且,有時候連其原始的載體究竟是口語還是文字,我們都無法斷定。
然而,在我看來,「神話」與「歷史」還是有其相似之處,兩者都是人(無論是個人還是群體)對於過去「事、物」的「追憶」(包括感知與想像)與「敘述」(包括使用口語、文字、圖像、影音、戲劇、儀式等媒介或形式),都可以反映出某種特定的「心態」(mentality)、文化或社會情境,只是「神話」通常比較欠缺明確的時空座標,需要更多、更精巧的譯解工夫。
我無意混淆或模糊「真實」與「虛構」、「科學」與「宗教」、「實錄」與「偽造」的界線,也無法將「歷史」與「神話」完全等同視之。但是,假如我們承認「沉默」也是一種「聲音」,說謊也會洩漏秘密,夢境也有現實世界,被掩蓋的「底層」也是整體結構的一部分,那麼,「神話」所含藏的「訊息」又何嘗不能用來解讀「歷史」?假如歷史研究的目的或核心工作不僅僅是為了「重建」或「再現」「真實」的過去,尤其不是為了找尋所謂的「事件」的「真相」,那麼,我們何嘗不能透過「神話」來理解「古人」(他人)的心理、情感、信仰與慣習?總之,讓「神話」走進「歷史」研究的殿堂,才能讓天地壯闊、世界繽紛。
後記:
國立中興大學中國文學系接受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的委託,於2009年12月18-19日在興大文學院舉辦了一場名為「新世紀神話研究之反思」的國際學術研討會。當時,我因兼任院長職務,身為地主,故受邀參加第一天的開幕並主持第一場主題演講。會後不久,大會的主辦人陳器文教授表示,擬將會議的論文結集成書,並要我撰文以表支持之意。應允之後,我隨即撰成〈「祝由」釋義〉一文,並以〈「祝由」考:兼論「數位人文研究」〉為題,於2010年3月19日在興大中文系公開演講,介紹全文旨趣及主要內容。原本打算就以此稿交件,但在訂正文稿的過程中,隨著資料的增多及議題的延伸,不知不覺之間竟擴增到十萬字左右,已略具專書的規模,而且,文中涉及「神話」的部份甚少,難與其他的學者的文章交集或對話,故陷入兩難的困局。所幸,陳器文教授頗能體諒我的難處,允准我另外以此短文為跋,以附驥尾。因此,我就從歷史研究的角度著眼,簡要陳述我對於「神話」的若干看法。草率之處,尚祈見諒。
2010年7月14日寫於國立中興大學文學院
[1] 詳見Fu-shih Lin, ”The Image and Status of Shamans in Ancient China,” in John Lagerwey and Marc Kalinowski eds., Early Chinese Religion: Part One: Shang through Han (1250 BC-220 AD) (Leiden: Brill, 2009 ), vol. 1, pp. 397-458.
[3] 詳見林富士,〈六朝時期民間社會所祀「女性人鬼」初探〉,《新史學》,7:4(1996),頁95-117;林富士,〈中國六朝時期的蔣子文信仰〉,收入傅飛嵐(Franciscus Verellen)、林富士編,《遺跡崇拜與聖者崇拜》(台北:允晨,2000),頁163-204;林富士,〈釋「魅」:以先秦至東漢時期的文獻資料為主的考察〉,收入蒲慕州 主編,《鬼魅神魔:中國通俗文化側寫》(台北:麥田,2005),頁109-134;林富士,〈人間之魅:漢唐之間「精魅」故事析論〉,《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》,78:1(2007),頁107-18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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