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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8月3日 星期三

何謂「鬥陣」?







「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.拓展台灣數位典藏分項計畫」的同仁打算出版「99年度公開徵選計畫專刊」,至於專刊的名字,主編想用《數位鬥陣》,但也有同仁建議用《數位逗陣》,因此就請我裁決,而我選了「鬥陣」。

  無論是「鬥陣」還是「逗陣」,都是目前台灣的流行語,用Google的搜索引擎查詢,「鬥陣」約有163萬筆資料,「逗陣」更多,有174萬筆。其實,二者都是「台語」的漢字書寫,原意是指:共同(一起;在一起),有時也引申為:伙伴(朋友;同志;同事)、伴侶(同居人;配偶)之意。

    但是,選用不同漢字之後,兩者似乎逐漸有了歧異。例如,2008年中華電視公司推出的八點檔連續劇定名為《歡喜來逗陣》,同一年年底,由陳師孟號召組成的廣播節目製作公司取名為《綠色逗陣工作室》,其「逗陣」基本上都還保有「台語」的本意。然而,《維基百科》將1999年的美國電影Fight Club翻譯成《鬥陣俱樂部》,數位娛樂發行平台「威望國際」(Catchplay)將2010年的日本電影《ックス!》(Box!)翻譯成《熱血鬥陣:夢想開戰》,其中「鬥陣」二字,主要意涵已轉為「打鬥」,因前者得名於故事情節中可以「自由搏擊」的團體和聚會,後者則是關乎拳擊手的故事。此外,日本漫畫家木多康昭(1969-)從20056月起開始連載至今的《喧嘩商売》,係以愛好格鬥的少年佐藤十兵衛為主角,而台灣東販出版社的中文本譯者也是將書名譯成《鬥陣小子》。雖然「搏擊」、「打鬥」、「格鬥」還是有「共同」之意,但在此已轉為敵對、爭鬥的意思。

    那麼,我為什麼還是取「鬥陣」而捨「逗陣」呢?一來,我覺得「逗」很容易讓人聯想到「逗留」、「挑逗」、「逗弄」,「陣」基本上是指「群體」(團體;團隊;隊伍;部隊),或「戰鬥」(戰爭),因此,若用「逗陣」就會變成「挑逗」部隊或指一支停駐不前的軍隊,似乎有點戲弄、調侃的味道。二來,我認為「鬥陣」不僅是現代的社會語言,還另有更豐富的、古典的神聖意涵。

  「鬥」這個字,甲骨文字形就有兩人對打的形狀,東漢許慎《說文解字》也說這個字(鬬):「兩士相對,兵杖在後,象鬥之形」。因此,其本義為搏鬥、競爭,從而衍申為戰鬥、鬥爭之類的凶狠與對抗性的字眼。但是,「鬥」也可以衍伸為「遇」,也就是遭遇、遇合、會合、聚合之意,若與「陣」聯結,則可成「團隊群聚」之意。

  不過,既曰「鬥」,基本上還是脫離不了「競賽」、爭勝的本意,然而,「漢文化」中的競賽,有時候也可以提升到宗教的層次。例如,台語常見的「迎神賽會」便是個例證。在台灣的節慶與廟會中,常見各種「陣頭」(如鼓吹陣、牛犁陣、車鼓陣、婆姐陣、宋江陣、神尪陣、官將首、八家將)賣力的演出,搏取觀眾的讚賞,或是舉辦所謂「賽花燈」(主要是元宵節)、「賽龍舟」(端午節)、「賽豬公」、「搶孤」(主要是中元普渡)活動,基本上都是人群(家庭、村落、社區、社團)之間的技藝、力量、財富與聲望較量。而這樣的較量,並不純粹是一種自我炫耀,因為,在廟會中的展演還帶有「酬神」、「還願」、「報恩」的目的。

  事實上,迎神賽會的「賽」字,其本意就有以祭祀酬謝神明之意,古字又通「塞」,有滿足、靜默的含意。因此,這一類的活動,可以說是為了讓人與神同歡共樂,讓社會在熱鬧滾滾之中宣洩其爭奪與競爭的欲望,然後回歸平靜與祥和。

  因此,我選擇「鬥陣」做為今年「拓展台灣數位典藏分項計畫」「公開徵選計畫」的母題,主要是祈願有志從事「數位典藏」工作的朋友,能招集同志,組成團隊,聚合在一起,相互切磋琢磨,共同將台灣打造成世界一流的「數位島嶼」。



201183日農曆七月初四,寫於南港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